事情是這樣的——薔爸自己賣房,來了一組「買方」,開價兩千萬、乾脆得很,還先付了兩百萬頭期款,讓人完全卸下心防。誰會懷疑一個「已經先掏出兩百萬」的買家?但這正是陷阱:對方背地裡夥同代書,想把房子「偷偷過戶」走。幸好薔爸及時察覺不對,才沒讓對方得手;不然一旦過戶完成,房子馬上會被拿去抵押貸款,到時候買賣不成,他想拿回自己的房子,還得先幫詐騙集團繳清那筆貸款。
這種手法有個名字,叫「假買方,真奪屋」。而且它專挑一種人下手:自己賣房、房子又沒有貸款和抵押的屋主。
我做房產教育這些年,看過太多人以為「詐騙是騙買方的錢」,卻忘了——賣方也會被坑,而且一坑就是整間房。詐騙集團最聰明的地方,就是先給你一大筆錢。人的心理很妙:當對方先付了頭期款、表現得又爽快又有誠意,你會不自覺覺得「他都先付這麼多了,應該不會有問題」,於是把最該守住的關卡,一個一個放掉。
我還發現一個很多賣方的盲點:買方通常都有備而來,帶著自己的代書、自己的節奏;賣方卻常常覺得「反正是我要賣,找代書多花錢」,就整場跟著對方走,等於把主場直接讓給了對方。找一個你自己的代書,花的那點錢,跟你可能損失的一整間房比起來,微不足道——它買的,是「有一個站在你這邊、幫你逐份看文件」的人。
所以我要提醒每一位「打算自己賣房」的屋主,記住幾條鐵則。
第一,先付頭期款,不代表安全,反而要更小心。越乾脆、越不囉嗦、越急著要你「先過戶」的買方,你越要停下來查。
第二,你的身分證影本、印鑑證明、權狀,都是能把房子搬走的鑰匙,絕對不能隨便交出去。印鑑證明只在「對方貸款已核貸、簽好撥款同意書」之後才提供,而且最好由你本人陪同、親自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。
第三,你這一方一定要有自己的代書。如果整場交易都是對方「指定的代書」在跑,資訊就會對你完全不透明——薔爸這個案子,就是買方夥同代書動的手腳。
第四,所有款項沒有真正進到履約保證專戶之前,絕不交件、絕不配合過戶。這一句話,能擋掉八成以上的奪屋詐騙。
第五,今天就去辦內政部的「地籍異動即時通」。只要你名下的房子有任何過戶、抵押的申請,你的手機立刻收到通知。萬一真的被偷偷送件,你才能在第一時間衝到地政機關喊停。
薔爸算幸運,及時踩了剎車。但不是每個人都這麼警覺——我看過的案子裡,有屋主是等到接到銀行催繳貸款的電話,才發現自己名下的房子,早就不是自己的了。錢沒收到、房子沒了、還背上一屁股別人借的債。
而且我要提醒你,就算走了履約保證,也不是百分之百高枕無憂。最近有一個更嚇人的案子:宜蘭一位民宿業者急著賣掉手上好幾筆房產,透過熟人介紹認識了不肖房仲,對方假借履約保證的名義,偽造「指定匯款同意書」、繞過履保的監管,等房子過戶到手,就一筆一筆拿去抵押套現,最後六筆房產全被設定抵押,金額高達兩億多。這告訴我們:履保能保護你,前提是「流程是真的、文件是你親自確認的」;看到「履保」兩個字就完全放手,一樣會出事。
那萬一你已經覺得不太對勁,怎麼辦?記住一個原則:愈快處理,愈有機會保住房子。如果房子還沒過戶,馬上到地政機關表明「遇到詐騙、有私權糾紛」,請他們協助阻斷移轉;如果已經過戶、但對方還來不及去借錢設定抵押,更要立刻衝去地政機關處理。在這種案子裡,時間就是你唯一的籌碼。
賣房子跟買房子一樣,都是動輒幾百萬、上千萬的大事,而詐騙就藏在「看起來最有誠意」的那一步裡。你以為對方先付錢是誠意,其實那是他讓你放下戒心的成本。判斷一筆交易安不安全,永遠不是看對方多阿莎力,是看「該有的流程有沒有被跳過」。
我把買方、賣方、租屋族、預售屋,甚至親友借名共同投資,各自最常遇到的詐騙結構、真實情境案例,和一步步照著做就能自保的 SOP 與檢核表,全部整理進了這份報告《房地產防詐術全解析:買賣、過戶、履保、代書到租屋的防詐實戰手冊》——它不是要你背一堆案例,而是幫你建立一套「知道詐騙從哪切入、哪個步驟絕對不能省」的防詐思維,甚至可以直接轉給正要賣房的家人。
如果你近期打算賣房、或家裡長輩正要處理名下的房子,想知道《房地產防詐術全解析:買賣、過戶、履保、代書到租屋的防詐實戰手冊》怎麼取得,在下面留言「防詐術」,我告訴你——還有以你這筆交易來說,哪一個環節,最該先幫自己牢牢守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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